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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交通部110年1月22日交安字第1105000794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落實前開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將交通安全教育列為校訂課程」每學年4節(約4小時)之計畫,交通部辦理完成「研訂各學習階段交通安全基本能力計畫」及「『安全騎自行車』教學指引手冊、教案及數位課程影片」;前開報告書1及2(「五學習階段基本能力架構」詳如報告書1之第
六章)之電子檔請學校運用,並落實規劃辦理「交通安全教育課程」(電子檔下載網址:https://reurl.cc/7ye7Yb),納入110學年度課程計畫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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