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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18日臺教社(一)字第1060006198號函 辦理。

二、寒假期間請加強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:

(一)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4項守則:  

 1、你看得見我,我看得見你。

2、安全空間,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,只要猶豫就不要去 做。

3、利他的用路觀,不影響別人的安全。

4、防衛兼備,防止事故發生,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 害者。

三、自行車道路安全: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,行進間勿以手持 方式使用行動電話、勿當低頭族及勿酒後騎車,保持自行 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,不可附載坐人、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、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,請下車牽車 ,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、依規定兩段式左(右)轉、行 駛時,不得爭先、爭道、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,遵守行車秩序規範。

四、機車安全:請正確配戴安全帽、全天開頭燈、勿無照騎車 、勿酒後騎車、行車時勿當低頭族、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 動電話、勿任意變換車道、路口禮讓行人、禁止飆車、不 疲勞駕駛,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,大型車轉彎 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,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 行,以維護生命安全。

五、行人(含長者)道路安全: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 或警察之指揮,不任意穿越車道、闖紅燈,不任意跨越護 欄及安全島,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,穿著亮色及有反光 的衣服、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、預留充足的時間,勿與沒 耐性的駕駛人搶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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