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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為提醒民眾避讓救護車,請各校惠予協助利用轄管之電子字幕機(LED)或資訊可變標誌(CMS)加強宣導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本市港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7年7月27日基府交規貳字第1070234582號函辦理。
二、建議宣導標語為「搶救生命 讓救護車先行」、「遇救護車同向2車道向兩側靠」。
一、依據本市港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7年7月27日基府交規貳字第1070234582號函辦理。
二、建議宣導標語為「搶救生命 讓救護車先行」、「遇救護車同向2車道向兩側靠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