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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本府107年2月9日基府交規貳字第1070206709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照顧員工家庭,樹立員工不酒駕文化,交通部訂定較行政院人事總處訂頒之「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」更為嚴厲之規範,並舉辦「不酒駕 我行」交通部暨企業自律宣誓記者會,另於交通安全入口網建立企業連署專區(網址https://campaign6.yam.com/drunkdr
ivingvow),為帶動民間企業共同支持,敬邀本府暨所屬能響應簽署。
三、檢附交通部暨所屬機關(構)員工禁止酒後駕車管理規範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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