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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43236號函辦理。
二、交通部公路總局為保障機車騎士生命安全,鼓勵民眾參與機車駕訓,增進初次考取機車駕照之駕駛人防衛駕駛、安全駕駛之觀念,自108年4月16日起至108年11月22日止,於駕訓班參加機車駕駛訓練並考取駕照之學員,由政府機關補助每人1,000元,藉以鼓勵民眾考取駕照前,接受完整駕駛教育訓練,保障生命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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